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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合同的期限如何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1-02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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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出租合同的期限由合同当事人进行约定,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将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租赁期限满二十年的,当事人可以进行续签,续签的租赁期限依旧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房屋出租合同的期限如何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的期限规定最长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

  二、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租赁期间房东卖房的处理:

  1.承租人对房东所售的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房东需要出卖房子,应该是先提前通知租户;

  2.房屋出卖以后,不会因为所有人的变更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仍可继续租住。如果租户不愿意继续承租,可以与房东解除租赁合同;如果租户愿意继续租赁,则房屋新的房东也应当按照租户与之前原房东签订的租赁协议,继续将房屋出租给租户使用,如果新房东不愿意继续出租给租户,则新房东就属于单方解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如果房东卖房的行为影响到承租人的正常租住,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三、租赁合同一般要包含什么条款

  法律快车提醒您,租赁合同一般要包含租赁当事人的姓名、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及其支付期限、租赁物维修、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等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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