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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中买方违约责任如何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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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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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买卖中买方违约责任的确定方式是因买方违约造成财产有损失的情况下是可以作为经济补偿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计价方式、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

  一、房屋买卖中买方违约责任如何确定的

  1.买方违约造成财产损失的,作经济补偿;

  2.买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的,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3.买方在院或仲裁机关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后,强迫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

  2.商品房情况。

  3.计价方式与价款。

  4.付款方式和期限。

  5.交付时间。

  6.违约责任等。最后,双方签字,日期。

  三、房屋买卖违约的赔偿标准

  房屋买卖违约的赔偿标准是: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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