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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把握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12-04 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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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一般是先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需要当事人在争议产生后的1年内进行申请。

  一、如何准确把握处理劳动争议的程序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有:

  1.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不能仲裁。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即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2.仲裁前准备。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首先成立仲裁庭,简单案件指定一名仲裁员审理。其次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3.调解。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先行调解。

  4.开庭与裁决。调解不成的应当开庭仲裁。仲裁庭应在开庭前四天将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诉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诉人可以缺席仲裁。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三、劳动争议仲裁受理的范围是什么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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