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破产和解适用于哪些情况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24 03:16
人浏览
导读:破产和解适用的情况,包括保护债权人与维持债务人资产利益相结合的情形;当事人为保障债权利益的最大化的情形;清偿债务与债权妥协相结合的情形;其他会破产和解发生的情况。

  一、破产和解适用于哪些情况

  破产和解在如下情况下发生:

  1.清偿债务与债权妥协相结合;

  2.保护债权人与维持债务人资产利益相结合;

  3.当事人为保障债权利益的最大化;

  4.会破产和解发生的其他情况。

  二、破产和解的特征

  法律快车提醒您,破产和解具有以下特征:

  1.破产和解要以债务人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为前提;

  2.破产和解的终止以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为基础;

  3.和解协议应当经过法院认可方能生效;

  4.和解程序优先于破产程序;

  5.和解程序的优先效力具有相对性。破产和解有利于维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是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的重要途径;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三、破产和解协议的效力

  1.和解协议的效力:

  (1)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2)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2.和解协议的终止:

  (1)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

  (2)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