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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破产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31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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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普通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了破产宣告前成立的、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等。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主体属于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一、普通破产债权的范围有哪些

  普通破产债权的范围有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人放弃优先受偿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是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值部分的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等。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破产债权的构成条件有:

  1.破产债权是因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破产债权的主体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

  三、公司破产清偿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债权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五险一金等;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债权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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