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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14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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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属于工伤的情形包括有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职工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等。

  一、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里的举证责任是指在工伤认定中,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或者亲属,对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是否为工伤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对认为不是工伤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工伤的认定标准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工伤认定的注意事项如下: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工伤认定的流程如何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

  2.填写一份工伤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1)如果单位同意工伤就请法人在相关位置签字,盖单位公章。待社保工作人员调查后出工伤认定书。如认定为工伤,就可报销相关治疗费用。

  (2)另外一种是单位不同意认定工伤,则由被申请单位提供不是工伤证据,社保机构会根据被申请单位提供证据认定是否是工伤。

  (3)还有一种情况用人单位不承认与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的,此时工伤职工需要先收集有雇佣关系的相关材料,再提起劳动仲裁,根据仲裁结果再到社保相关机构做工伤认定。

  4.认定工伤后应当评残疾等级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这是计算赔偿数额的依据。

  5.如果加工厂仍不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由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裁决双方当事人不服裁决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进入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6.计算赔偿数额时都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按照伤者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和全省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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