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解除了房贷怎么办
购房合同解除后贷款合同的处理:需要购房人去贷款银行解除贷款合同。购房合同是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买卖合同,而贷款合同是购房人与银行签订的借贷合同。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买家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买家。然后,买家应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的规定,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归还)提前还给银行。
二、买方解除购房合同有哪些条件
法律快车提醒您,买方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包括:
1.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的;
2.开发商将已售房屋私自抵押的;
3.一房二卖的;
5.房屋不符合要求的;
6.开发商迟延履行主要义务;
7.合同中对购房人退房有明确约定的;
8.双方协商一致等。
三、购房合同的违约赔偿规则是什么
1.赔偿范围: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实际损失:指违约导致现有利益的减少,是现实利益的损失,包括信赖利益的损失和固有利益的损失。可得利益:指因为违约而无法获得的利益,是守约方在履行合同后本可以获得的损失,是未来的、期待的利益。
2.可预见规则:违约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是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减损规则:债务人违约,债权人应当积极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如果债权人违反减损以为的,不得就因违反减损义务而扩大的损失请求债务人赔偿。
4.过错相抵规则:受损害的一方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在计算损失赔偿额时应当相应减少。
5.损益相抵规则:如果守约方因导致损失发生的同一违法行为而获得利益的,应当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
6.免除规则:如果违约方是因为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