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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1-2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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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法定情形有,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单位的投资人、名称等事项;用人单位要和其他单位合并或是进行分立的;劳动者因病或是非因工受伤,不胜能胜任工作的,可另行安排工作;其他。

  一、劳动合同单方变更的定情形有哪些

  下列情形单位可以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另行安排工作;

  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股份转让等情况;

  2.岗位发生变化;

  3.变更劳动合同期限;

  4.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劳动合同期限问题;

  5.农村户口的工人转为非农户口后应变更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变更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

  劳动合同变更一般遵循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关系,是通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形成的,其变更当然应当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进行。劳动合同允许变更,但不允许单方变更,任何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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