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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时个人应该注意哪些个人事项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8-0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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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个人申请工伤时应该注意的个人事项包括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为前提、个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等。工伤认定需要的资料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劳动者的身份证等。

  一、申请工伤时个人应该注意哪些个人事项

  个人的工伤认定注意事项: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以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为前提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资料;其他。

  二、工伤认定期间职工工资应该怎样发放

  工伤认定期间职工工资应该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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