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成员对雇主行政处分不服如何应对
如果职工不服用人单位的行政处分,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纠纷一般属于劳动争议,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比较常用的一种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
二、工会成立需要什么条件和要求
公司成立工会的条件如下: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提出建立工会组织的请示报告;
3.进行筹备,发展会员;
4.准备必要的资金、场所等条件;
5.选举产生工会主席、职工代表,进行登记备案。
《工会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三、建立工会要遵循什么原则
法律快车提醒您,建立工会需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工会法》第十条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