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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给发工资应该去哪举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22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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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不给发工资应该去当地的劳动局进行投诉,并且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如果是单位还是不发工资的,则应当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不给发工资应该去哪举报

  不发工资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者举报投诉的注意事项:举报、投诉人必须据实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的名称、地址、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况等内容。投诉要求投诉人实名投诉并提交身份证和基本证据。投诉应当由投诉人提供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举报中心接待员进行笔录。

  二、拖欠工资怎么写欠条

  法律快车提醒您,拖欠工资的欠条要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也有的在此位置写上暂欠或今欠字样作为标题,但这种标题正文则在下一行顶格写;

  2.正文,欠条的正文要写清楚欠什么人或什么单位什么东西、数量多少,并要注明偿还的日期,亦可添加违约条件,比如届期未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3.落款,落款要署上欠方单位名称和经手人的亲笔签名,是个人出具的欠条则需署上立欠方个人的姓名。并同时署上欠条的日期。单位的要加盖公章,个人的要加盖私章。

  三、拖欠工资赔偿金标准是怎么样的

  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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