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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在遗嘱中要求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06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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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可以在遗嘱中要求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在实践中,如果存在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不能够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等情形的,该遗嘱无效。

  一、是否可以在遗嘱中要求继承人履行赡养义务

  遗嘱可以提出赡养义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继承开始后,按照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即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附义务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有哪些情况下遗嘱会失去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如下情况遗嘱会无效:

  1.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遗嘱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的;

  3.口头遗嘱没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

  4.遗嘱不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即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或伪造、篡改的遗嘱。

  三、遗嘱执行人的责任有哪些内容

  根据遗嘱执行人本身的性质,结合司法实践,遗嘱执行人有下列职责:

  1.对遗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这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执行的遗嘱必须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这是遗嘱生效的必备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各种财产权益。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从遗产中支出。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做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6.有针对各种妨害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受遗赠人对自己执行行为审查的义务。遗嘱执行人对其造成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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