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流程及手续
1.到房屋所在地进行遗产继承公证;
2.带上公证书原件、继承过户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房地产权原件、房屋平面图、契税完税证以及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继承登记;
3.缴纳手续费、公证费等,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不收取个人所得税;
4.房产过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的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的原件、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等;
5.领取房产证书。
二、房屋遗产继承过户年限
法律快车提醒您,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没有年限限制,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诉讼有时间限制。房屋遗产继承过户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可能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三、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有哪些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