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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走路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5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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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班走路摔骨折一般是不算工伤的。上班途中发生工伤的,申请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则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

  一、上班走路摔骨折算不算工伤

  一般情况下,员工在上班路上自己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属于工伤。员工可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药费。单位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进行慰问或者救助。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是公司原因导致的事故发生的,则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班期间算工伤的情形有: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等。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二、上班途中发生工伤的认定期限是多少天内

  工伤认定期限一般是三十日内。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上班途中发生工伤的工伤申请赔偿准备什么材料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工伤赔付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2.单位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

  3.工伤认定决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5.支付工伤医疗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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