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工死亡后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职人员去世后需要办理以下手续:领取死亡证明、领取火化证、注销户口、注销银行卡等相关证件、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以及办理继承权公证等。领取丧葬补贴以及抚恤金需提供:死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因工死亡职工家属的供养范围如何确定
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范围根据法律规定的范围确定,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单位职工因工死亡认定标准
法律快车提醒您,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为: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
4.患职业病导致死亡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导致死亡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导致死亡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