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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开庭应当如何陈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0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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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仲裁开庭陈述的内容包括所提供的证据说明、本人仲裁的请求是什么、所主张的事实有哪些等。申请劳动仲裁后,劳动仲裁委员会在受理后的四十五天内会出裁决结果。

  一、劳动仲裁开庭应当如何陈述

  劳动仲裁开庭时当事人需要陈述清楚本人所主张的事实、所依法提供的证据和本人的仲裁请求。如果对方当事人或仲裁庭对证据有质疑的,则需要进行辩论和质证,证明本人所言属实。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二、劳动仲裁开庭多久出结果

  劳动仲裁,开庭后一般在四十五日出裁决书。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三、劳动仲裁开庭程序如何进行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仲裁的开庭程序是:

  1.由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是否到庭,宣布仲裁庭纪律;

  2.宣布开庭,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的申诉、申辩权利和义务;

  3.进行审理并依据审理的内容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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