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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7-03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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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安置房办理过户的手续是办理好安置房的房产证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安置房一般需要满5年才可以去办理过户,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一般需要30个工作日的时间。

  一、安置房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

  安置房过户需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村委对现土地使用者的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二、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多久

  安置房过户需要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按照规定,安置房需要满5年才可以办理过户,未满5年的,不能过户。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且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就能够上市交易。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安置房办理过户手续的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您,安置房过户费用如下: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 ,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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