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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委托一方出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6-27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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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夫妻共有房产委托一方出售需要先办理委托公证书,流程包括提交相关材料、工作人员进行审核等。夫妻共有房产过户到一个人名下的流程也一样需要携带资料提出申请。

  一、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委托一方出售

  需要委托公证书后进行出售。委托公证书的办理流程如下:

  1.委托双方当事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具有法人资格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携带双方签订的委托书、与申请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等材料,共同到所在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各项材料;

  2.公正机关工作人员对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并办理登记。

  二、夫妻共有房产如何过户到一个人名下

  法律快车提醒您,夫妻共同房产过户到一方需要的手续是:双方携带身份证件、婚姻状况的证明、购房合同、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表格与存量合同;等待审核、缴纳有关税费;由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发过户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夫妻共有房产

  三、夫妻共有房产离婚要如何分割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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