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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纠纷仲裁必须准备的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2-17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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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申请劳动纠纷仲裁必须准备的材料包括申诉人身份证明、劳动争议仲裁登记表以及提交证据材料清单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包括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限内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等。

  一、申请劳动纠纷仲裁必须准备的材料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登记表;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律资料;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二、申请劳动纠纷仲裁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劳动纠纷仲裁的受理时限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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