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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的特征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2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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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反倾销的特征有调整的对象为倾销与反倾销的关系、具有行政法律的性质、目的在于减少对本国工业造成的损害等。征收反倾销税、对进出口价格承诺等都是反倾销采取的措施。

  一、反倾销的特征有哪些

  反倾销的特征有如下:

  1.具有行政法的性质;

  2.目的在于通过采取反倾销措施抵消倾销对本国工业造成的损害;

  3.调整的对象是倾销与反倾销的关系;

  4.采取的救济方式仅以征税反倾销税等行政措施为主。

  二、反倾销的主要措施是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反倾销的主要措施是:

  1.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和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2.价格承诺,指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3.征收反倾销税,如果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

反倾销法

  三、反倾销的调查程序是怎样的

  1.申请的提出

  反倾销调查从国内产业的全部生产或合计总产量占大部分的国内生产商提出书面申请开始。

  2.进口国当局立案审查和公告

  当局应审查申请书所提供的证据准确性和充分性,以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发起反倾销调查。如果申请受到国内生产商的支持,其集体产量构成了国内产业相同产品生产商全部产量的50%以上,则被视为“由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的申请。如表示支持申请的国内生产商的产量不足国内产业相同产品全部生产量的 25%,则调查不应发起。

  当反倾销有充分证据提起时,当局应予以公告。

  3.反倾销调查过程

  一旦调查开始,当局应将国内产业的生产商提出的申请全文提供给已知的出口商和出口成员方当局,并应在受到要求时,向其他有关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供。

  4.裁决

  反倾销调查的结局就是依据倾销是否存在,是否构成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作出最终裁决并予以公告,作出肯定的最终裁决的方式即根据倾销的幅度和影响征收反倾销税。如决定征收反倾销税,还应公布各涉讼出口商、生产商出口产品应征收的反倾销税额或税率。

  5.行政复审

  在任何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提出审查要求,并提交了认为十分必要的确定资料时,或者征收反倾销税已过了一段合理的期限,当局应对继续征收反倾销税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时进行。行政复审一般应在12个月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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