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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怀孕享受什么待遇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5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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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工怀孕享受的待遇有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生育享受98天产假、产假期间有生育津贴、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生育的手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等。职工怀孕被辞退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一、女职工怀孕期享受的待遇

  1.劳动保护。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工资和福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3.产假和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4.产前检查。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5.其他福利。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二、职工怀孕被辞退如何赔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怀孕期间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标准计算方法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来划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职工怀孕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手续

  1.女职工怀孕后,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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