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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的劳动劳务关系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6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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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兼职的劳动关系界定标准包括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等。兼职的劳务关系界定标准包括平等主体关系、签订劳务合同、主体资格合法等。

  一、兼职的劳动劳务关系怎么确定

  兼职的劳动关系界定标准:

  1.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具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具有用人资格的组织,而劳动者应当是达到法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的人。

  2.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劳动者必须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这包括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工作,并从用人单位处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应当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即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应当与用人单位的业务范围相关。

  兼职的劳务关系界定标准:

  1.双方意愿:劳务提供者与接受方(通常是雇主或单位)就提供劳动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合意。

  2.签订劳务合同:双方通常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明确约定劳务内容、期限、报酬标准、工作时间、地点、权利义务等内容。口头协议在某些情况下也可成立劳务关系,但为了避免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

  3.主体资格合法:劳务提供者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且精神健康状况正常;接受方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或者是个体工商户等。

  4.平等主体关系:劳务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地位相对平等,不涉及行政隶属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受到用人单位管理的情况。

  5.其他。

  二、兼职的劳动劳务关系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兼职的劳动劳务关系区别包括:

  1.隶属关系: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这意味着劳动者需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支配,遵守其规章制度。相比之下,劳务关系中的双方则是平等的民事主体,不存在这种行政隶属关系。

  2.关系的稳定性:劳动关系通常更加稳定,因为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地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然而,劳务关系则更多地表现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通常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3.待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劳动者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且劳动报酬多为一次性或分期支付,并不涉及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4.其他。

劳动关系确定

  三、兼职的劳动劳务关系共同点

  兼职的劳动劳务关系共同点包括:

  1.提供劳动或服务:无论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都涉及一方(劳动者或劳务提供者)向另一方(用人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

  2.报酬支付:在两种关系中,提供劳动或服务的一方都会因自己的劳动或服务而获得一定的报酬。

  3.双方权利义务:在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中,双方都有权享受约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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