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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对房产权属能否确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18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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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为你详细解读在执行中对房产权属能否确认以及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同时,结合《民法典》为你揭秘确权的相关规定。如果你对房屋权属有疑问或争议,不妨跟随法律快车的步伐,深入了解本文。

  一、执行中对房产权属能否确认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房屋权属存在争议,并不影响利害关系人申请房屋确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这意味着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房屋权属不明确,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房屋确权,以解决争议。

  二、房屋确权办理流程

  房屋确权的办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1)申请单位(人)需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并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2)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登记要求的资料报送至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并由区房管局发放给申请单位(人)。

  2.办理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1)申请单位(人)需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并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2)区房管局对资料进行初审后,报送至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复审。

  (3)市房产交易所复审后,通知当事人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并由市房产交易所发放给申请单位(人)。

  3.办理房产租赁登记。

  (1)申请单位(人)需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并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2)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后,报送至市房产交易所进行审批,填制租赁许可证,并由区房管局发放给申请单位(人)。

  4.办理军队、涉外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1)申请单位(人)需到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并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2)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绘制平面图,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并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发放给申请单位(人)。

  5.办理军队、涉外房产转移登记、他项权利登记。

  (1)申请单位(人)需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并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2)市房产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通知当事人到场办理交易手续,交纳规定税费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后,由市房产交易所发放给申请单位(人)。

  6.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军队、涉外房产租赁登记。

  (1)申请单位(人)需到市房产交易所填写商品房预售登记申请审批书或房屋租赁登记申请审批书,并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

  (2)市房产交易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批后,填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房屋租赁许可证并发给申请单位(人)。

  三、《民法典》确权相关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这意味着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就房屋权属产生争议,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申请确权。

  通过确权程序,可以明确物权的归属和内容,从而解决争议。

  在房屋确权过程中,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

  最终通过确权程序确认的物权将受到法律的保护。

  你对房屋确权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评论区留言,我们期待与你互动。愿你一切顺利,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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