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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决定由谁作出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3-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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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征收决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基于公共利益需要。补偿内容包括房屋价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等。安置房分配流程需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合理。

  一、房屋征收决定由谁作出

  房屋征收决定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

  这一决策权是基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规定:

  1.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县级人民政府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依法征收房屋。

  2.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国防和外交需要;

  (2)基础设施建设需要;

  (3)公共事业建设需要;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

  (5)危房集中和基础设施落后地段的旧城区改建需要;

  (6)其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房屋征收补偿内容

  房屋征收补偿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一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也是必要的。

  3.如果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也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偿。

  4.市、县级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三、安置房分配流程

  安置房分配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公布安置户腾空交房的时间顺序、可分配的安置房房号以及特殊困难户的安置对象。

  2.明确分配安置房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3.发放分配安置房选号通知单,由拆迁户凭通知单选择安置房号。

  4.填写安置房分配证明并经过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5.拆迁户需到指定地点办理结算手续并支付购房款。支付完毕后,拆迁户将获得财政局开具的收款收据。

  6.拆迁户凭安置房分配证明及收款收据到拆迁办开具交房通知单,并到小区物业公司领取安置房钥匙。

  整个流程确保了安置房的公平、合理分配。

  以上是关于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内容及安置房分配流程的详细解读。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部门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对房屋征收流程还有疑问吗?如想更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请法律快车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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