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吗
1.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设立,于其死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它允许被继承人对自己的财产进行预先的分配和安排。
2.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在设立遗嘱时,不仅有权调整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还可以选择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将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这种遗嘱自由并非毫无限制。法律明确要求,遗嘱必须为那些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意味着,公民在设立遗嘱时,不能剥夺那些无独立生活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如果违反这一规定,该遗嘱将被视为无效。
4.被剥夺继承权的无独立生活能力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未成年法定继承人,仍有权依法继承其应得的遗产份额,甚至在必要时,还可以适当多分一部分遗产。
二、必留份的法律规定
1.《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明确规定了“必留份”制度,即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这一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确保他们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仍能得到必要的生活保障。
2.在设立遗嘱时,被继承人必须遵守这一法律规定,为这些特定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该遗嘱将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三、剥夺继承权的情形
剥夺继承权是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允许取消某些继承人的继承资格。这主要适用于那些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道德伦理的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继承人被剥夺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无论这种行为是否成功,都将导致继承人丧失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家庭伦理和道德原则,因此法律将剥夺其继承权。
3.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
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者遗弃被继承人,那么他们可能会丧失继承权。但如果被虐待或被遗弃的人表示宽恕,或者虐待者后来有悔改表现,那么可能不被剥夺继承权。
4.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
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那么他们的行为将被视为情节严重,可能导致继承权被剥夺。
需要注意的是,剥夺继承权不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当出现上述法定剥夺继承人继承权的情形时,其他继承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剥夺其继承权。
任何人都不得自己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一决定必须通过法院的审理和确认。
此外,对于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将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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