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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死亡抚恤金的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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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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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领取死亡抚恤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哪些情况会停止享受抚恤金?如何审查与复享抚恤金?本文详细解读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帮你了解抚恤金的相关规定,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一、领取死亡抚恤金的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领取死亡抚恤金的人需要具备一系列条件。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3条,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如果依靠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5.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6.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7.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这些条件确保了抚恤金能够合理、公正地发放给真正需要的人。

  二、停止享受抚恤金情形

  在某些情况下,即使原先符合条件领取抚恤金的人,也会因为一些特定的情形而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根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4条,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将停止享受抚恤金: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就业或参军的。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6.领取抚恤金的人员在被判刑收监执行期间,也将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然而,如果刑满释放后仍然符合领取抚恤金资格,那么他们将能够按规定的标准继续享受抚恤金。

领取死亡抚恤金的人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三、抚恤金审查与复享

  为了确保抚恤金的发放公平合理,应当定期进行抚恤金的审查。

  1.审查的目的在于核实领取抚恤金人员的资格和条件是否仍然满足。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形,应当立即停止发放抚恤金。

  2.对于因特定原因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人员,如果后来再次符合条件,应当允许他们重新享受抚恤金。

  这种复查机制有助于确保那些真正需要抚恤金的人能够及时获得帮助。

  你对抚恤金的规定还有疑问吗?或者你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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