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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3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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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详细解读了哪些情形不属于工伤,如犯罪、醉酒、自残等。同时,介绍了工伤认定所需的材料和不予受理的情形。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劳动者在遭遇工伤时正确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存在以下情形的职工伤亡,不属于工伤范畴: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导致的伤亡,由于这是职工自身的违法或犯罪行为造成的结果,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职工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2.醉酒导致的伤亡。醉酒是一种个人行为,且国家法律明确禁止酒后工作,如酒后驾车等。因此,由于醉酒导致的行为失控引发的各种事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3.自残或者自杀的行为,这与工作没有直接的关联,且职工对自己的死伤存在主观故意,因此,这种情形下的伤亡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4.还包括其他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二、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在进行工伤认定时,单位和个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待申请人按照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正式受理。

  三、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工伤认定机关将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1.如果工伤认定申请人未能提交充分的材料,且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工伤认定机关将不受理该申请。

  2.如果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了规定的申请时效,除特殊原因(如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外,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伤者或其家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以在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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