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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组成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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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何组成?它的职责内容又有哪些?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及其职责,包括仲裁委员会如何受理、调解和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共同组成的机构。

  1.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政府主管全国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他们具有丰富的劳动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仲裁委员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指导。

  2.工会代表则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了解企业和职工的情况,能够代表全体职工的根本利益,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

  3.企业方面代表则主要由各种形式的企业联合组织担任,他们能够从企业角度出发,为仲裁委员会提供实际案例和行业经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以确保在仲裁过程中能够形成多数意见,保证仲裁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二、仲裁委员会职责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受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

  2.调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调解协议,履行调解结果。

  3.裁决劳动争议。如果调解无果或者当事人不愿意接受调解结果,仲裁委员会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裁决结果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

  你对劳动争议仲裁还有哪些疑问?或者你在实际工作中遇到过哪些劳动争议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法律快车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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