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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怎么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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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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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居住权怎么办理?《民法典》规定可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需书面合同和不动产登记。居住权适用于离婚、结婚、老人立遗嘱等情形,但需注意双方意愿、期限明确和登记手续。

  一、居住权怎么样办理

  居住权的设立在《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赋予了特定人群在他人住宅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其生活居住的需求。这一权利的设立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实现。

  1.订立居住权合同。根据《民法典》第367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1)合同内容通常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需要注意的是,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居住权登记,只有完成登记手续,居住权才正式设立。

  2.居住权也可以通过遗嘱设立。《民法典》第371条规定,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为特定对象设立居住权。

  遗嘱人死亡后,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同时需要按照遗嘱的内容为被继承人指定的对象办理居住权登记。

  二、适用情形及问题

  居住权的设立适用于多种情形,旨在保护特定人群的居住利益。

  1.在离婚时,双方可以约定在房产上设立居住权,以确保一方在得到房屋所有权的同时,另一方仍能在房屋内居住。

  2.在结婚时,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为自己设立居住权,作为婚前房产加名的变通选择。

  3.老人可以在立遗嘱时,为心仪之人设立居住权,以确保其在自己去世后仍能在房屋内居住。

  4.老人还可以将自有房屋抵押或卖给金融机构,同时在房屋上设立居住权,实现“以房养老”。

  然而,居住权的设立也存在一些问题。

  1.居住权的设立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如果一方不同意,则无法设立。

  2.居住权的期限需要明确约定,否则可能导致纠纷。

  3.居住权的设立需要进行登记,如果未进行登记,则居住权不成立。

居住权怎么样办理

  三、影响房屋买卖

  居住权的设立对房屋买卖具有重要影响。

  1.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在流通价值上会大打折扣,因为居住权人在居住权期限届满前可以一直居住在房屋内。

  2.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需要查询房屋是否设立了居住权登记,以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你住不了”的情况。

  3.对于已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出售房屋时需要与居住权人协商并达成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交易无法完成。

  因此,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双方需要充分了解房屋是否设立了居住权以及居住权的具体情况,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居住权对房屋权益有何其他影响?如有更多疑问,请留言咨询,我们会尽快为您解答。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为您守护每一份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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