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员的时候年假没用完怎么办
当员工面临裁员时,如果其当年的年假尚未休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员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具体的折算方法是:
以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最后减去当年度已安排的年休假天数。
通过这样的计算方式,可以得出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从而确定应支付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未休年假工资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提醒,关于未休年假工资的计算,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1.应按照员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1)这里的日工资收入是按照员工月工资(剔除加班工资)除以21.75天计算得出的。
(2)员工在享受未休年假工资时,实际上会获得相当于日工资收入200%的额外补偿。
2.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这一规定的前提是员工必须明确以书面形式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申请。
(2)如果员工未提出休假申请且用人单位也未主动安排休假,那么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未休年假工资的规定支付补偿。
三、单位不支付年假工资条件
单位不支付年假工资需要同时满足两个要件:一是单位已经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二是员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只有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单位才可以不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1.如果单位未主动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且员工也未提出休假申请,那么单位仍需按照未休年假工资的规定支付补偿。这是因为单位有义务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
2.如果单位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导致员工未能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