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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设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26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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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那么地役权设立?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地役权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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