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跟个朋友去电脑城买电脑,把钱放在他身上,然后他就消失了,电话打不通,知道名字和手机号码,报案能抓到吗?能不能网上追逃他?急!

2012-04-05 23:1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你这个“朋友”的行为属于侵占行为,但因刑法上构成侵占罪需要达到数额较大,即2万元以上,所以不能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你可以到管辖地派出所以你这个所谓的“朋友”诈骗报案,让派出所想办法吧。但我想反问一下,既是朋友,你不知道他住在哪吗?对一个不知根底的人你竟会如此信任,是不是太没社会常识了?如果这个钱追不回来了,你也只能当做交了学费了,买个教训。法律不是万能的。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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