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13年1月8日,刚下班还没有出厂门,我被厂区内的车给刮倒,造成左手骨折,胯骨多处骨裂,后在南京省人民医院安排救治,期间肇事方公司垫付了医药费用,好转后出院,如今卧床,不能行动。现在打电话给肇事方,对方不理不睬,打电话给我的老板(我跟老板属于零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老板不承认我是在那里上班的,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

2013-02-27 21: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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