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与供热公司签订的供暖合同。好几年 了都不达标。我不想让他们供暖了,请问当时交的供暖设备费能否要求他们退还.合同是由我给人的名义和供热公司签订的,我们好几户都达不到供热标准,都不想供暖了,让他们退供暖设备费可以吗,合同内容,供热方必须达到16度以上。我交供暖设备费,并如期缴纳供暖费, 。谢谢

2010-09-27 16:1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如合同真如你所说约定的话,你们只要能举证温度确实达不到16度,便可以对方构成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回供暖设备费,不过可能会是折价退回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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