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跟产权证上的人签的契约,首付定金10万,现在卖方以丈夫没签字为由,提出房子不买了,我能否继续让其履行合同,或赔偿我的损失,(此房是婚后房,产权证没有她丈夫的名字,她丈夫我没有见过,当时签约时丈夫在外地,所以没有签,因为产权还没办下来,要等到明年所以还没过户,现在已经两个月了,我该怎么办。谢谢!

2011-03-04 16:49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根据法律规定及当地房管部门的规定,二手房的交易必须经夫妻双方同意,作为卖方无权反悔,但卖方的丈夫有权以其不知情为由提出你们的交易无效,因此你应当慎重考虑决定或者让卖方的丈夫在合同上签字,或者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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