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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分割 我老公在外有第三者,有他同意的电话录音为证据,但是房子是99年购买,当时是他们单位的集资购房,后来转换成经济适用房,房产证是2003年的日期,契税是2002年缴纳,我们是2001年领的结婚证,孩子现在6岁,我老公已经有两年未支付孩子的任何费用,他现在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我能得到些什么?第一次没有判离,现在在第二次的判决中我能得到什么呢? 我们其他的共同财产几乎没有,除了房中的家具电器什么的

2011-03-14 22:10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1、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如果有证据证明你丈夫出轨,你可以适当多分。 2、小孩根据抚养有利的原则处理。 3、房屋可能为男方婚前财产,法庭应适当考虑由男方给予补偿。 4、可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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