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一咨询

2009年4月入职,到现在已近两年,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和上保险,而且工作量很大,没有具体的工作,总是任由领导支配工作,工资也不达不到自己的要求,所以想换个工作,而且需要说明的是,公司总是拖欠工资,几乎压了两个月的工资,前两天刚发了一月份的工资,而且财务每月给我们扣500元的保证金,直到扣完2000元为止,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要是不提前说的话,公司领导不给签字,那我能不能离职呢?我的工资怎么办?还有保证金是什么意思?合法吗?

2011-03-21 10:04 人浏览
律师解答区
  • 根据你叙述的事实 1、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收取劳动者的保证金;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工资;3、用人单位在克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应当给劳动者上社会保险。 针对你的情况,建议 1、调取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单位收取保证金、克扣工资的证据; 2、计算应缴而未缴保险的数额; 3、用快递方式向用人单位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4、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工资、返还保证金和补缴保险的话,可以随时提起劳动仲裁。 王思翰 18831122008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