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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过年放假时3天,我们公司统一放了10天假,是从1月31日到2月9日.我在本公司工作还没有满1年,公司就把我1月29日,2月12.19三个星期六加班的时间拿来抵过年公司统一放的7天假了。我的工资是基本工资+考核+岗位+加班的。而没有加班的人员就没有扣。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合法吗?

争议解决 2011-03-20 15:0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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