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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现在住的楼盘是我们这边开发商刚刚开发的一片楼盘,我们现在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也准备成立了,但是我对业主委员会不是特别的了解,所以想问一下律师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怎么样的?希望律师能够帮忙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其他 2018-10-08 10: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业委会成立的条件:1、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2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3成立筹备小组。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6.核准批复。
  • 您好,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如下: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成立之前,是由发展商负责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并有权选聘物业管理公司。要是住宅小区入住率达到50%以上,或者自第一位业主入伙之日起满2年的,发展商或其委托单位就应当及时告知该区住宅主管部门,6个月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而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则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与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筹委会,推荐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提交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有些小区是分期开发,如遇到这种情况,可以经过已入住半数业主的申请,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而临时业主委员会则具有与业主委员会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因为担任业主委员会的成员,除主任可以是专职的以外,其他委员都是兼职,而且是义务地为广大业主服务,所以经常被视为是一项“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那么,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就应当是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又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时间的人(不同阶层的人员,如:年龄、族别、性别以及工作和离退休)。在通常情况下,业主委员会由11至17位成员组成,也可以适当增减,但最少不能低于5人。其每届任期为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委员的撤换、增减,由业主委员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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