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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品牌厂家经销商手上购买

电子模块一批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厂家以没同级别的产品为由,不给换货!我要如何维权?从大品牌厂家经销商手上购买

电子模块一批产品,出现了质量问题,不给换货!我要如何维权?

产品质量 2019-06-18 07: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通则》的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虽然5年没有拿到房产证,但是真正能够获得法律保障的也只有两年。赔偿的金额,如果合同上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诉讼时效中断由于很多消费者缺乏诉讼时效方面的法律知识,导致丧失了部分权利。购房者遇到开发商延期交楼的,可以用书面形式通过回执、挂号信、特快速递、电报或上门找开发商签收的方式提出违约金的要求,从而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全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根据以上规定,对产品质量问题的起诉,应该在发现自已权利受到侵害一年内提出,如超过一年,权利将不再受法律保护。
  • 消费者被商家欺骗,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卖家无正当理由不换货的,消费者可以拨打投诉电话维权: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例如:鞋子出现质量问题,如果在三包期内,可以去购买专柜要求换货。
    如果卖家不换货则可以拨打投诉电话。
  • 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内在质量所承担的义务可以概括为默示担保义务和明示担保义务两类。所谓默示担保义务,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产品质量的要求。
    本法规定的“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是产品质量最重要的默示担保条件之一。所谓明示担保,是指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的性能、质量通过直接表达意思的语言或者行为作出的一种保证或承诺。
    本法规定的“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即是明示担保义务。
    一般产品质量责任,又称瑕疵担保责任,是指违反上述明示或默示的关于产品的质量保证和承诺,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这种民事责任是基于合同关系发生的,因此这种民事责任是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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