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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XX工作的工资什么都不打

劳动纠纷 2019-11-17 21: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实际上是向当地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审查受理后,对双方进行行政调解。这个方法的好处是,从时间效率上来看,在一线发达城市,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会及时处理纠纷。
  • 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协商不成,可以按以下三种途径追索工资。
    一、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50——100%支付赔偿金
  • 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本人工资,即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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