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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一)

合同纠纷2022-01-10|人阅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在农村广泛存在的一项权利,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呢?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在集体中的承包农户的目的必须是承包农业生产,如果不是这个目的,是不属于的,处理之外,他不仅是可以对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收益,还是可以对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收益的权利,并且在当事人利用自己取得承包权的土地的过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也就是说,进行一些非农业方面的建设例如建造房子或者说采矿等活动都是不允许的,并且一定是禁止占用了基本农田进行一些发展林果业方面的活动的。

那么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哪些特征呢?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自己的主体的限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一定要是这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农户。其次,客体也并不是所有的土地,一定要是要么属于国家所有,要么属于集体所有,但是一定只能给农民使用的土地。最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自己独特的目的的,也就是在不属于自己的土地上也就是别人的土地上从事农业生产。

当然,作为一个承包权,一定是有相应的期限的,一般认为是三十年到五十年,根据不同的土地,承包期限是不同的,例如,林地和耕地的承包期限就是不一样的,一定要注意这两者之间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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