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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智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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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二)

合同纠纷2022-01-10|人阅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二)

现在,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互换转让的,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当事人之间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一般认为当事人之间的协议是不生效的。

首先,关于互换。互换的主体是有限制的,一定要是在不同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进行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如果是为了方便自己的耕种或者是其他需要,是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的土地的进行互换的,当然,这里的前提是一定要注意的,也就是一定要是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如果不属于同一个集体经济组织,那么是不可以互换的。

其次,关于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可以转让的,受让的一方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方式这个时候就不属于原始取得了,因为这个时候他并不是第一个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人,而是属于继受取得,也就是说,是从别人的手里拿到的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

那么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和义务都是什么呢?首先,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利来说,第一就是占有这块土地。利用这块土地,并且可以自主决定自己要利用这块土地做什么经营活动,进而可以取得收益,最后也可以互换、转让、承包自己可以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义务,首先就是一定要保持土地的农业用途,而且一定要保护和合法利用好自己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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