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与债务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律师要审查公司的章程,查看是否对担保总额有限制,及决议机关,如章程规定由股东会决议的,要求提供股东会决议,否则要求提供董事会决议(或执行董事签字)。
2、债务人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必须要求公司出具股东会决议,债务人应当出席会议但不参加表决,且表决比例要符合章程和法律(过半数)规定。
3、下述情况无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1)公司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为主营业务的担保公司,或者是开展保函业务的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
(2)公司为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向债权人提供担保;
(3)公司与主债务人之间存在相互担保等商业合作关系;
(4)担保合同系由单独或者共同持有公司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签字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