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李捷律师
李捷律师
河南-洛阳
主任律师

如果债务人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2021-05-28|人阅读
2017年5月,孙某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李某偿还借款900 000元。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李某有意的将自身所有的面积162.7平米的房产以110元的价格出售予孙某二。于是,孙某一积极地依法行使债权人撤销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孙某一对李某的借款债权成立在先,2017年11月刘某以110元的价格向孙某二转让其名下的案涉房产,李某主观上具有损害债权人孙某一债权的恶意;其以110元转让建筑面积162.7平方米的房产,该价款不符合以明显低价转让,实质上应为无偿转让行为。孙某一主张撤销李某对孙某二转让房产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原告主张将房产变更登记在被告李某名下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但是有些人偏不这么做,更是耍起了小聪明,在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取得生效裁判前,恶意的将自己的车辆、房屋、贵重物品等以低价、无偿等方式转移到“熟人”名下,借以这样的理由一拖再拖,不还钱。债务人用这样的方式逃避债务,一方面违背道德要求,另一方面在法律上违反了相关规定,我国法律已经做出了相关规定来维护债权人的权益。

法律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已经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的行为做出了相关规定。

现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当然债权人撤销权具有时效,债权人撤销权应当在知道债务人低价、无偿等事由转让财产之日其一年内行使,最长则是在债务人转移财产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五年内行使。否则,债权人的债权人撤销权消灭。

结语

正如俗话所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借他人的钱应当及时的归还。债务人企图通过转移财产来逃避债务的行为道德不赞成,同时法律也不允许。

本期编辑:李自恒

本期排版:杨怡洁

河南经源律师事务所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法律快车投诉反馈。
律师文集推荐
婚内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承担吗?
婚内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承担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
#债权债务
人看过
婚内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承担吗?
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日常生活中,亲朋好友在借钱时往往碍于情面不写借条,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发生借贷纠纷,可以凭借微信或者支付宝转账记录到法院起诉吗?一起来看下面这个案例。案情舒某与任
#债权债务
人看过
没有借条只有微信转账记录可以起诉吗?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的钱还能追回来吗?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法律我国网络直播产业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发展。但未成年人的自制力和分辨能力较差,未成年人高额打赏主播事件频发,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债权债务
人看过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的钱还能追回来吗?
债务人去世,债权人如何主张债务?
基本案情上述案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债务人去世后,债权人还能要回自己的债权吗?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债务人去世,债
#债权债务
人看过
债务人去世,债权人如何主张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3次会议通过)为了及时有效维护各方
#债权债务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李捷律师
您可以咨询李捷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