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债务一定是夫妻共同承担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给予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个人债务主要包括哪几种?
1.夫妻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如夫妻一方婚前因购置房产而负债务,该房产并没有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婚内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由一方进行承担,但是该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3.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乙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随着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另一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并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7.其他依法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