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上海
合同纠纷
我是聋哑人来自河南省洛阳的,我来在上海租车公司说好了是三个月,公司为什么给我加多十天。
您好:可能有以下原因导致租车公司给你加多了十天:•沟通误解:在租车时,双方可能对租车期限的理解存在差异。可能你认为租车期限是三个月,但租车公司的理解是三个月零十天。•合同条款:租车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条款,导致租车公司有权增加租车期限。例如,合同中可能规定了在某些情况下,租车公司可以自动续租车辆。•系统错误:租车公司的系统可能出现错误,导致计算租车期限时出现了偏差。鉴于此,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决问题:•查看合同:仔细审查你与租车公司签订的合同,了解关于租车期限和费用的具体条款。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了租车的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以及任何可能的延期或续租条件。•与租车公司沟通:联系租车公司,说明你对加多十天的疑问,并要求他们解释原因。提供你的租车合同和相关证据,以支持你的主张。•协商解决方案:根据租车公司的解释,尝试与他们协商解决方案。你可以要求租车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的三个月期限收取费用,或者寻求其他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投诉或寻求帮助:如果与租车公司的沟通无法解决问题,你可以考虑向相关机构投诉,如消费者协会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此外,你也可以咨询律师,了解你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在与租车公司沟通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并坚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留所有与租车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备可能的纠纷解决之用。
代海侠
代海侠律师
0人看过
我公司跟上海一家企业签订了运输合同,上个月因为我公司在运输途中高速发生爆胎引起火灾对方可以解除还有11个月到期的合同吗?
法律分析: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合同依法成立后而尚未全部履行前,当事人基于协商,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法律行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
南京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0人看过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