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当然可以,但也没什么意义。报警指因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损失而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警方报告危急情况或发出危急信号。一般情况下,你所报警的内容只要是法定范围内的应当受理的警情,报警都会产生作用,所以你必须清楚你所报的事件是否属于110受理。同时你可以向辖区、乡镇派出所进行报警咨询。发展历史1986年1月,中国第一家110报警服务台在广州诞生。1996年,北京市第一个报警服务台成立,为了向广大市民和群众宣传警务知识与各项便民服务,北京市公安局从1998年起,将每年的1月10日定为“110宣传日”,并在这一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最初的110报警服务台,是由24路电话线路汇集系统,打破了原有“一人一电话”格局,配备了转接、录音以及无线电台对讲等多项功能,是公安科技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