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继承法律咨询
秦皇岛
继承
我姥姥生3个孩子 姥姥生前跟我妈换了下房子 因为姥姥家房子破 姥姥的房子就一直空着 现在姥姥去世了
他要求修房是因为老人在您们家居住是没有依据的
王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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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在财产分配上,请问如果起诉,我可以按照之前的方案得到50%吗?
起诉就按平均分配,照顾多的可以适当多分
董江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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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老人名下的,想把房子遗嘱给妹子,但是兄弟想分房子,我是一个不能自理了残疾人,所以想把房子给妹子
鉴于你咨询的问题,律师建议你做遗嘱公正。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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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拆迁老人父亲健在想把家产分一下是写遗嘱好那还是写分家协议
既然想现在就分,那么必须这分家析产协议。
冯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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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先立有遗嘱给孙子,那么老人的儿子和女儿还能继承吗?
有遗嘱按照遗嘱履行,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如果遗嘱房子直接赠予给孙子继承,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严长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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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祖坟埋在山上。山被我村里承包山去了家里老人去世了承包方不叫埋了
您好,建议协商处理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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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继承法官汪法载兰判
遗产继承官司判决后的执行:1、如果当事人之间能够自动履行的,则不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2、如果当事人双方存在一方不配合的,法院会根据遗产的具体类型,进行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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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把13岁的长女和9岁的小女儿判给父亲,口头答应给他的所有财产可以分给三姐妹吗?如果由三姐妹照顾母亲?
如果财产尚未交付给养子,可以另行安排。
冯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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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纠纷案件过户,属于继承过户吗
你好,你的情况建议询问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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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房屋赠与需要交多少钱
房产赠与需要交的税包括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3%的契税。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房产赠与税的缴纳是按照房屋买卖计算,赠与房产所有权都要缴纳契税。法律依据:《契税法》第三条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石家庄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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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有三个证明人签了字,请问我是用赠与,继承,还是买卖的那种方式过户,以后卖的话省钱
既然父亲已经去世,那么最佳途径只能是继承。
冯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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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又继承一套房想卖一套房要交多少税
你的情况建议询问不动产登记中心。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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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赠予给子女要交什么费用
你好,你可以问问房管局
董江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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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农村房产遗嘱,只给女儿不给女婿怎么写
法律分析:一般订立遗嘱可以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以及立口头遗嘱,内容中注明遗产只给女儿不给女婿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雄安新区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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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后组成的家庭,老人有病不能自理,后老伴走了不管,是否构成遗弃罪
你好,孩子们是否有抚养义务?
董江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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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上有划掉的内容,也不影响遗嘱的意思表示,但划掉部分未签名盖章,这份遗嘱还有效吗
你好,如果遗嘱被划掉的部分不利于遗嘱继承人,该份遗嘱很可能会导致无效。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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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更改了国籍,是新加坡籍,但是我人在中国。人渣父亲要求赡养给钱,法律怎么处理?
你好,由于你已经加入外籍,你所涉及的身份关系比较特殊,建议电联律师详细的说明情况。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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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员工死亡不火化,抚恤金等费用吗?
法律分析:退休职工死亡未火化可以领取抚恤金,只要有死亡证明就能领取丧葬费和抚恤费。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使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10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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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继承父母房产过户
继承父母房产办理过户的,一般需继承人提供继承关系证明材料、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产权属证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过户申请,经依法审查后,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即可核准过户登记,并发给新房产权属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二百三十条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邯郸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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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吗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沧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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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遗嘱收费标准是什么
房屋遗嘱公证是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去办理的公证手续。房屋遗嘱公证费用问题: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公证法》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邯郸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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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赠予我的房子还有我买的房子,又被房主写在遗嘱里了,我该如果拿回我的房产
如果遗嘱涉及他人财产的,这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吴健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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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留下的房产,我父辈共有4个孩子,现在我父亲已过世,我奶的房子我还有房子分割权吗?
你有权继承,代你父亲继承
李文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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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在村里承包的池塘协议是长期的09年签的现在父亲去世了儿子有继承权吗
(1)如果是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合同终止;(2)如果是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的信任。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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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亡后遗嘱还能公证吗
遗嘱人去世后,遗嘱不能公证。我国法律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一方到场,公证员须对遗嘱内容以及是否自愿等情况真实性进行核实。公证后的遗嘱只是在效力层级上最高,但并非遗嘱都需公证才能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保定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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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公证要求有几个公证员在场
法律分析:遗产公证要求一般要有一个以上公证员在场,具体要求依据公证机构的有关规定。公证员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具体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六条公证员是符合本法规定的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第十七条公证员的数量根据公证业务需要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公证机构的设置情况和公证业务的需要核定公证员配备方案,报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沧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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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把拆迁款分给两个儿子轮流赡养,大儿子突然去世,大儿媳妇不养老人,让二儿子养,老人有权要回财产吗
您好,遗赠抚养协议在对方不履行相应义务时,是可以撤销的
李子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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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想问下农村的宅基地能立遗嘱吗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立遗嘱。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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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死了,有一个孙子这种情况,怎样处理老年人的生活和房产和士地承包权
一、老人的房产和土地承包权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案中老人的儿子死后可以由孙子代位继承,孙子与老人的女儿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二、老人的生活问题可以根据遗产继承比例来处理。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2、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各继承人可不均等分配遗产,这些特殊情况是指:(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多分。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继承人因为没有独立的经济收入或其他生活来源,难以维持其起码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劳动能力是指继承人因尚未成年不具备劳动能力或因年迈、疾病等原因而部分丧失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是指对被继承人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生活提供了主要的经济来源或者提供了主要的劳务扶助。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指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在日常生活方面处于相互紧密联系状态,彼此相互关心和照顾。(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负有法定的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其具有履行抚养、扶养和赡养义务的条件下,如果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在分配遗产时,不应分给这类继承人任何遗产,或者仅分给其极少份额的遗产。但应注意,如果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分配遗产时,一般不应因此而影响其所应取得的遗产份额。(4)经继承人之间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在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的条件大致相当的情况下,继承人之间既可均等分配也可以协商,在达成一致同意的基础上,对被继承人的遗产进行不均等分配。综上:针对本案老人的房产,土地承包权及生活具体安排,需要进一步详细描述老人的家庭背景才能作出具体分析。
赵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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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父母的房子哥两个六间房分割成两份怎么办理
房屋遗产这样分割: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先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邯郸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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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现在的男友生活了10年了,没有领结婚证,以后他去世了,我能领丧葬费吗?
你好,不能,这种情况不构成夫妻关系。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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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母亲。有女儿。又兄弟姐们。请问我意外身亡。遗产怎么继承。谢谢
你好,如意外身亡按法定继承,律师建议你留电话方便与你沟通。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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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可不可以放弃
继承权可以放弃,放弃继承权应当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明确放弃继承的真实意思表示,在放弃继承书上签字的就开始生效,放弃继承权合法有效,依法不能分得遗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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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折锁死,人已去世,如何处理
你好,可以开公证继承处理。也可以法院诉讼处理。
宋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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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如何判决遗产继承
遗产继承法院不会硬判,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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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遗嘱给朋友
可以立遗嘱,因为车是属于遗产范围。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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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代替我儿子放弃他父亲在他奶那的部分遗产,孩子现在成年啦,想要反悔可以吗
你好,法定代理人是没有权利代未成年子女放弃继承的。第三十五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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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家有两套老院,五年前经家里老人和我大伯哥同意签字,在村委会见证下,我们应该怎么做?
你好,你这要把房子给你大哥,你也最好在村委会见证下。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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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老人去世,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遗产怎么分配
您好,如果有遗嘱,应按遗嘱执行。没有则按第一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对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或者对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
陈海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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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退休干部,2021.12.9.病故,到现在10个多月还不给发丧葬费和抚恤金,我该怎么办。
如果您老伴的退休金是单位发放,那就是没入养老保险统筹,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权利。注意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不要超过法律保护您权利的期限。
沈文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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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房产继承问题。无民事行为能力,所有人都放弃继承,这个房子能过到我妈名下吗
可以的。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确认你父亲的房产遗产由你母亲继承,然后持公证书办理过户。
沈文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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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婚的成年子女得病,年迈且收入较少的老母亲必需得给儿子掏一半的治疗费吗?这规定法律上有吗?
子女法律上赡养义务是一样的
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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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房产,立遗嘱继承的事
你好,本网站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你解答。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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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加家庭问题请问老人的存款用尽后能否要求哥哥将房产退回给父亲,姐姐三家均摊费用?
除非合同约定的价款低于市场价,或哥哥有其他的行为。否则退回房产是不可以,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了。但是可以要求哥哥支付购房款。
孙孟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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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老人去世,有一儿子和一女儿,遗产如何分配
妻子、儿子、女儿原则上均分
韦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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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侄子差三个月18周岁我哥哥己经去世,现在我父亲也去世了请问我侄子能办理继承吗?
你侄子是代位继承人,可以参加遗产分配,在满18周岁时可独自办理各项继承手续,目前还应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沈文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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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参加工作了,是个合格的教师,父母有刑事案件,还牵连子女吗,谢谢
您好,法律上刑事案件不涉及家人。现实要看工作单位规定。
北京在悦律师团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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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住房,房本是爷爷的名字,前不久爷爷去世了,奶奶想把房子过继给大儿子应该怎么办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通过遗嘱来办理。但只能处理自己的份额。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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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出车祸死亡要去尸检才拉去殡仪馆的,现在家属不同意火化,可以拉回家吗
你好,是在哪里发生的事情呢
秦皇岛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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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书可以撤销吗
您好,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放弃继承权公证书不能撤销。因为,办理该公证时,放弃继承权是真实意思表示,公证书并没有错误,不具备撤销公证书的理由。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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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父母有房产继母能分得房产吗
您好,如果父亲去世未留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继母作为配偶是有权利继承父亲的份额的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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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四个孩子,老大儿子已经结婚生子,请问我父亲过世了名下的房子,应该给谁?
你好,你父亲过世了,房子有你母亲一半,剩余的一半你们兄妹四人和你母亲均分。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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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四个孩子,老大儿子已经结婚生子,请问我父亲过世了名下的房子,应该给谁?
你好,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那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来处理。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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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后娶得老伴,会分父亲多少资产
你好,主要看婚后夫妻财产的范围。
张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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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继承人,其中一个继承人签写放弃继承,如有诉讼,他还可以参与其中吗,可以反悔吗
你好,他应该参加诉讼,没有其他原因是不能反悔的。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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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有2个女儿,儿子已离婚多年,儿媳带孙子改嫁,现在2个老人都已去世,老人房产如何继承
老人的遗产有老人的两个女儿和老人的孙子进行继承,而且三个人按人头平均分配继承。
宋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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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和儿子以分家,盖有权继承赔偿金吗
你好,赔偿金不是遗产但是可以参照遗产分配。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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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和我爷早就分家了,别的女都有份唯独不给我爸,请问我们有义务承担我奶奶的赔偿金吗。
有权利要求分割赔偿金
王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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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房产,在办理房产交易时具有法律效应吧?
你好,公正的遗嘱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是否能办理房产证,你需要具体咨询房管局。
孔德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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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房产,在办理房产交易时具有法律效应吧?
您好,按照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
朱群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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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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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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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转继承人是什么意思
被
转继承
人是在继承开始后,但未实际接受遗产前去世的继承人。其遗产将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
具有时间性、继承权未实际取得等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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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开具继承关系证明?继承公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办理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本文详细解答包括开具继承关系证明的地点和所需材料,继承公证的办理步骤,以及所需材料清单的准备。
#继承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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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前子女继承
继承的遗产如果是指定由其中一方继承的遗产,那么该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在
离婚
时不可以分割。如果没有指定由一人继承,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
离婚
时可以分割。那么
离婚
婚前子女继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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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
财产
赠与在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时可以收回。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那么
财产
赠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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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
遗属
补助: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
遗属
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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