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继承法律咨询
白山
继承
我第一身位继承人死亡,那么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子女能否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你好,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子女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韩佩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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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的办理程序: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申请公证的文书、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书面遗嘱等材料,公证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应当予以公证。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三)申请公证的文书;(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对于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规定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材料,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方式获取的,当事人可以不提交,但应当作出有关信息真实合法的书面承诺。
通化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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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 老人以去世 名下有房 需要公正 但是有一方不能到 该怎么办
您好!公证时继承人不能到现场的,可以委托代理。无论是遗嘱公证还是法定继承公证中,如果法定继承人中未到场提出公证申请或未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公证处是不能办理继承公证的。法律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九条公证当事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在公证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证程序规则》第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法人申办公证,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代表。其他组织申办公证,应当由其负责人代表。《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以上就是有关在您问题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我,也可以通过委托律师来尽快解决自身的法律困境。
陈文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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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于15年病逝,留有一30平米房子,今年想落到母亲名下,如何办理
需要办理公证手续
四平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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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姑姑去世了 但是结婚了吗她得存款完爷爷奶奶能分点吗
有遗嘱遵遗嘱,没遗嘱可以分
何翠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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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60年来一直下放职工的生活津贴,是否有丧葬费和抚恤金
法律分析: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职工死亡当月工资4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为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3、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有多名遗属时,全部遗属的月生活补助费标准之和,不得超过该职工生前月工资或月基本养老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白城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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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孩子什么时候得到遗属补贴?
您好!需要根据您的具体情况
辽源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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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是烈士的女儿。她能享受什么政策?
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解决
辽源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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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的老人死后应该去哪个部门处理后事
应当由死者所在社区办理
长春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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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房产遗嘱父母建在需各立一份吗
你好,可以订立在同一份遗嘱里。
欧达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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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产继承都需要什么手续
继承遗产后具体要办理下列手续:1、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继承手续;2、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3、继承人到遗产相关部门办理遗产转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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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过世,房产是继承还是什么样的费用低
只能通过继承方式变更产权人。
谢玉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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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继承我父亲的房产,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继承房产应当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或遗嘱、遗赠协议;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公证书。
延边州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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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子女有继承权吗?父母离异了,三十多年没有交往,现在他病了,他儿子不让他住在家里,房子是父亲买的,我有继承权吗?
有的,,具体的你可以详细的说明一下情况
由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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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和抚血金多长时间能到死亡家属手里
抚血金和丧葬费的区别: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抚恤金,是指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它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抚慰和经济补偿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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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死亡,死者有一个妻子,一个成年儿子,一个未成年女儿,一个老母亲,87万遗产怎么分
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杨志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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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有工资跟我在一起生活他去逝世了我们们娣妹三人财产怎么分配
配偶去世财产分配如下:先要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然后再在继承人之间分配。死者生前有遗嘱的,依遗嘱约定;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各继承人的份额由继承人自己协商确定,协商不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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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笔迹鉴定可以个人委托吗
个人可以申请做司法笔迹鉴定,但鉴定应由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来实行。诉讼当事人之间可以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如果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来指定鉴定的机构。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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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有没有继承权?房子是孩子父亲的名字,房子与我和孩子是不是没关系?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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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妈离婚了,后我爸又再婚了,现在应该怎么把她要回来,还有我爸去世他的地归谁
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百配等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应先去窗口申领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委托书,并且申请人需要自己提供身份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票据等关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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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一直都是的侍候,四年卧床就我一个人侍候,现在老人去世了,遗产应该怎么分?老人留有一套房子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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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一直都是我侍候,一直到去世,老人的遗产应该怎么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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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他的公积金和埋葬费是由继父还是子女 继父还有两个孩子
应这样分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丧葬费应给予实际支付人。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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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再婚,拆迁分的一套住宅,有没有效?是不是立了遗嘱这个门市就和那个女人没关系了!
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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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再买一套,贷款房子一套,两处房子均在他离婚后购买,每月支付生活费,他的遗产怎么分配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归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法》第三十条规定:“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根据上述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约定,一方死亡的,应当平分夫妻共同财产部分,注意此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离婚时的分割办法有所差异。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应按当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妇女、儿童一方等原则进行分割,因为离婚后,夫妻关系解除,双方相互丧失对方的继承权。而在夫妻一方死亡时,生存的一方配偶享有对方的继承权,所以,分割遗产时,采取平分的原则并无不妥。遗产分割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转化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即继承权转化为财产所有权,继承人可以任意处分自己的财产,只要符合法律的程序,他人无权干涉。
张丽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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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父亲又再婚,是他的吗?我有多少继承权?父亲和继母又买了一套楼房,能不能卖掉房子?
你继母说平房是她的,需要有相关证据。但是目前平房已经被卖掉,涉及到当时你母亲的遗产份额,如果没有处理的话,是损害了你的权益。现在你父亲和继母有买了楼房,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并且他和你继母共有这套房产的话,你肯定有继承权,建议你们协商处理。
盈财富律师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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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父亲儿子名字,我老公公去世了,可是两个儿子出钱给姐姐妹妹钱买了下来,可是两家的孙子能一起在房本上有名字吗
女儿能继承多少财产,女儿去世了,没有儿女父母能得多少财产
儿子去世母亲能分到多少遗产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子女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执行继承,这种情况下只要遗嘱没有指定父母继承,父母是没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如果是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话,母亲是可以分到遗产,跟同一顺序的子女、配偶按等分均分。
白山法律问答顾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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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联系不到能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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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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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况下会剥夺继承权
会剥夺继承权的情况是该继承人实施了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或者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又或者是有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等情况的。
#财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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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继承能否继承全部遗产?
代位继承是不能继承全部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代位继承的范围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如果是因为代位继承发生纠纷的,则是可以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下来的,则是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是起诉处理。
#代位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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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继承遗产是否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
不继承遗产是可以摆脱债务的责任纠纷,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但如果是继承人自愿偿还债务的,法律也不会禁止。
#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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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婚前子女继承
继承的遗产如果是指定由其中一方继承的遗产,那么该继承的遗产属于个人财产,在
离婚
时不可以分割。如果没有指定由一人继承,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
离婚
时可以分割。那么
离婚
婚前子女继承?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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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赠与
财产
赠与在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形时可以收回。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赠与。那么
财产
赠与?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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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属补助
遗属
补助:以能维持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为原则,按应享受
遗属
补助的人数和标准计算,其总额不得超过死者生前的工资。具体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规定(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执行所在地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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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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